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賭博條例》及相關條文,以加強對提供獎品的娛樂遊戲設施的監管。文件提出,發牌機關將可就個別機器的性質,向「有獎娛樂遊戲」裝置直接發出牌照,清晰界定發牌對象的範圍。

建議明確針對夾公仔機及其他形式的有獎遊戲裝置,涵蓋以抓取或其他機械方式讓玩家有機會獲取實物獎品的各類機器。就彈珠機店(即柏青哥類型)而言,文件指出,凡提供獎品的此類店舖,均應持有相應的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方可合法營運,否則即屬違規。政府認為,現行法例在規管上存在漏洞,部分業者未有申領牌照但實際上已在提供有獎遊戲,今次修例旨在填補相關缺口,確保市面上涉及獎品的娛樂遊戲均受法律規管。

在網吧規管方面,文件提出研究將網吧由現行的自願合規安排,改為強制性規管框架,並就兩個可行方案供業界及公眾討論,包括擴大現有發牌制度的適用範圍,以及訂立新的專項規管架構。政府表示,當局將在公眾諮詢結束後,根據收到的意見進一步優化方案,再決定下一步推展的具體形式。

有關規管的必要性,政府指出,未受規管的有獎遊戲場所可能帶來多種潛在問題,包括未成年人過度沉迷遊戲、場所環境安全未達標準,以及可能成為洗黑錢等非法活動的溫床。當局認為,建立清晰的發牌及監管制度,有助確保相關場所符合基本的安全及操守標準,同時為合規業者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以便長期穩定經營。

立法會議員普遍關注修例的執法細節,包括如何界定哪些機器屬於「有獎」類別,以及現有夾公仔機店在新制度下的過渡安排。政府表示,將在下一階段的公眾諮詢中詳細說明相關執行細則,並廣泛收集持份者意見,以確保修例方案兼顧業界的實際運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