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就一宗涉及上市欺詐的複雜案件,向4名來自審計及顧問公司的人員提出串謀欺詐罪控罪,指控他們協助一間澳門建築公司偽造財務帳目,成功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欺騙投資大眾。案件揭示本港上市監管機制所面臨的挑戰,引起市場高度關注。
控罪詳情
廉署指,涉案4名被告(來自兩間公司)於2016年至2019年期間,與該澳門建築公司的主席串謀,蓄意虛報公司的財務狀況,導致一名審計董事在不知情或被蒙騙的情況下,在提交予聯交所的審計報告上署名認可,使公司得以順利在港上市。上述行為構成對投資者及交易所的嚴重欺詐。
涉嫌認購新股串謀
除上市欺詐控罪外,4名被告及另外3名被告的親屬,共7人同時被控另一項串謀罪,指7人涉嫌以隱瞞真實身份的方式,認購該公司首次公開招股(IPO)時發售的配售股份。廉署指,涉案公司主席向部分被告及其家屬提供共150萬港元的利益,作為協助造假及認購新股的酬勞。7名被告均已獲准保釋候訊,案件預計由東區裁判法院移交區域法院處理答辯,控方亦不排除日後追加控罪。
打擊上市欺詐
廉署強調,對任何試圖透過欺騙手段操控上市程序的行為,絕不容忍。香港資本市場的公信力有賴各持牌中介機構嚴守專業操守及法律責任。今次檢控行動清楚顯示,廉署將繼續積極偵查並檢控破壞市場誠信的欺詐行為,以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良好聲譽及投資者信心。
專業人士把關責任重大
今次廉署檢控行動,再次提醒審計師、法律顧問及其他專業服務人員,在上市程序中肩負重要的把關責任。根據香港法例,核數師在審核上市文件時有責任確保財務資料的準確性,不能以「按指示辦事」為由推卸責任。香港交易所及證監會近年亦持續加強對保薦人及核數師的監管要求,提高違規的懲處力度,以確保本港資本市場的信息披露質素,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及市場整體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