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回應立法會提問時指出,政府正按聯合國《電子可轉讓記錄示範法》方向推進相關法制安排,目標是讓電子可轉讓記錄獲得與紙本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當局強調政策將採用技術中立原則,避免鎖定單一平台或技術方案,以利業界與跨境夥伴靈活採用不同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