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港交所)周一宣布,將進一步優化海外發行人在港上市的相關規定,包括簡化財務合規要求、容許更多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公司法律架構,以及縮短上市審批的處理時間,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集資中心的競爭力。
主要改革措施
港交所此次改革的核心措施包括:
一、放寬財務合規要求:對來自部分新興市場的海外申請人,港交所將接受符合當地會計準則的財務報表,毋須強制轉換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HKFRS),減輕上市成本。
二、擴大認可司法管轄區範圍:港交所將把現有「認可司法管轄區」名單由現時的21個增加至逾30個,涵蓋更多中東及東南亞國家,讓更多海外企業能以其原有的公司架構在港上市。
三、縮短審批時間:港交所承諾優化內部審批流程,力爭將整體上市申請的處理時間縮短約兩成,讓申請人能更快獲得結果。
目標市場
港交所行政總裁表示,是次改革的重點目標市場包括中東(沙特阿拉伯、阿聯酋、卡塔爾等)、東南亞(印尼、越南、馬來西亞等)及部分歐洲國家的企業。這些地區的企業正積極尋求亞洲資本市場的融資渠道,而香港作為連接中西方的國際金融中心,具有獨特的地理和制度優勢。
業界反應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表示歡迎是次改革,認為措施有助擴大香港資本市場的廣度,並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關注在港上市的海外企業。
普華永道香港資本市場部門負責人指出,上市程序的簡化有助降低企業的合規成本,但最終能否吸引更多優質企業來港,關鍵仍在於香港股市的估值水平、流動性及投資者結構。
背景
近年來,香港新股市場的集資金額整體有所下滑,面對新加坡、倫敦及美國等競爭對手的激烈競爭。港交所自2023年以來已多次推出改革措施,包括引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及優化同股不同權架構,以提升香港資本市場的吸引力。